《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网上注册:登录教育处网站:http://www.chinaedukr.org
2.点击进入“在韩国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以本人有效护照号码注册帐号,根据提示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开具回国人员证明”。
3.为保证各位同学顺利完成您的信息注册,在釜山、庆尚地区或光州、全罗地区及济州道高校学习的同学请分别选择釜山总领事馆,或光州总领事馆,或济州总领事馆领区进行网上注册。
1.递交材料办法:邮寄或来访
邮寄地址: 110-792 서울특별시 종로구 종로 38(서린동64-1) 서울글로벌센터빌딩5층
收 件 人:중국대사관교육처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公室
来访地址: 首尔市钟路区钟路38(瑞麟洞64-1) 首尔国际中心5楼.首尔地铁1号线钟阁站6号出口,前行30米。
来访时间: 每周三、四下午1:30-4:30(中韩法定节假日休息)
2.所需材料:
★攻读学位人员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学位证(韩文复印件,请勿将原件和封皮一起邮寄)
4、毕业证明(졸업증명서 或 학위수여증명서 韩文原件)
5、成绩单(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
★校际交换生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
2、外国人登录证 (复印件)
3、在学证明或结业证明(韩文原件)
4、成绩单(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
★博士后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
2、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注:护照复印件须包含身份页(照片页),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身份页复印件;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에관한사실증명서)”。 护照、登录证、学位证请勿寄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工作(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经审核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给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2、审核材料是否有误(护照姓名、学位证书、成绩单、毕业证明是否一致);
3、审核材料是否与网上登记内容相符,打印回国证明;
4、教育处主管人员审核并签字盖章。
1、来访领取 :来访时,本人或代理人需持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韩国境内邮寄领取(毕业回国时未能及时办理回国证明的同学,可委托在韩人员代为办理)
需要通过邮寄领取的同学,请在递交材料时,按以下要求准备回邮信封:
(1)大号信封(A4纸大小空信封,与申请材料一同邮寄 )
(2)信封右下位置用韩文准确写明回邮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需提供1个月内可收到邮件的韩国境内有效地址;投递材料时为方便和收件人取得联系,请填写有效电话号码)。
(3)为保证材料及时安全的邮寄,建议选择일반등기或빠른등기业务(接收人需接邮递员的电话)。
(4)邮资请咨询当地邮局后,购买相应金额邮票贴在回邮信封上即可(邮资金额和材料重量有关,回邮材料的重量基本等同于本人提交材料的重量;信封内勿夹带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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