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7月9日 9:00-17:00
2016年7月10日 9:00-17:00
课程:合同法学
讲师:郑佳宁 副教授
地点:复旦大学燕园宾馆第四会议室(政通路270号)
交通:公交817、942、406、405、937、749、966、812等
地铁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1号出口政通路向西400米
自驾--中环国定路出口左转至政通路右转400米
教师简介:
郑佳宁,女,民商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证券法
教育背景: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法国巴黎第一大学访问学者清华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学士
社会兼职:清华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联合培养导师;北京大学国际学院院客座教授;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美国杜肯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韩国世翰大学经营学院客座教授;法国驻华大使馆中国法律专家库成员
研究项目:
2011年任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论证项目专家组组长
2011年主持北京市人才培养校外示范基地项目子课题
2011年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企业社会责任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项目
2010年主持中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项目
2010年组织和参加我国能源立法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研究项目
2010年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国际竞争力培养体系研究项目
2010年主研中国广电总局广电媒体侵权立法研究项目
学术著作
《债法:债法原理与合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学习式分类教学法规——商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研究》,中国工商出版社,2012年
《合同法精要与依据指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学习式分类教学法规——民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学术论文
《能源市场准入许可制度法律规制刍议》载于《河北法学》,2012年
《能源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四维架构》载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
《法国公司法中管理层对第三人的责任》载于《比较法研究》,2010年,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2011年第3期全文转载
《从行政管理到综合管理:我国能源管理的模式变更》载于《行政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
《美国电力能源监管的中国借鉴》载于《中国对外贸易》,2010年
《法国学术论文与法学思维的培养》载于《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文选》第10集,张桂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
《法律释义——财产》载于《LeChineetLeDroit中国与法律》(法国驻华大使馆中法双语期刊),2009年
《走出公司僵局的法律迷思——从新公司法公司僵局第一案谈起》载于《EuropéenneduDroitetdel’Economic》(法国期刊),2008年
《完善新能源法体系》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年
《公司治理结构的系统论分析》载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
《一人公司中的债权人保护》载于《人民司法》,2007年
《责任保险的第三人性》载于《商事法论集》第十辑,2006年
《股东提案权制度研究》载于《黑龙江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5年
《论海上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载于《政法论坛》,2003年
《论清代的典权制度》载于《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2002年第5期全文转载
《沈家本:中国近代法律思想的启蒙者》载于《法律文献信息与检索》,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