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杂志社共同举办的“生态环境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来自全国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和司法人员,围绕生态环境检察实务研究和探索开展环境污染领域恢复性司法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出席会议并致辞。
贾志鸿表示,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海南而言,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最大的本钱,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贾志鸿指出,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在立足检察职能,为海南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和尝试。尤其是最近两年,省检察院联合林业系统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海南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着力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发现收集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线索、加强生态环境巡查等方面拓宽了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覆盖面。今年7月,为推动全省生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省检察院又部署了为期一年半的“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效果显著。
来自主办方《人民检察》杂志社的社长徐建波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他指出,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与生态环境检察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包括加强生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加大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深入研究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开展环境污染领域恢复性司法工作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此次研讨会设置了生态环境检察探索、生态环境检察与恢复性司法、生态环境检察实务研究和生态环境刑事法律研究四个主题,在每个主题代表发言后,专家对发言内容逐个进行点评,并与参会代表互动交流。
以下是分割线,重要的事情在后边说:
三亚市检察机关选送的4篇论文在这次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并受到与会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的高度评价。(以下照片是手机拍的,凑合着看吧)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熊欣撰写的《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分析》一文在会上交流: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郑爱珠、徐朋撰写的《检察机关责令修复生态环境程序措施之完善》一文在会上交流: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牟少华撰写的《破解生态环境犯罪刑法规制困境探析》一文在会上交流: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张保亮、唐锐撰写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一文在会上交流: